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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做股权激励如果股权给出去了,没达到目的怎么办?

很多老板都会问:他们最担心的是,股权分过了但是没效果怎么办?假如说有一种方法,让没有产生效果的员工得不到股权,这个担心是不是就迎刃而解了?这个问题本质上是股权激励中,激励与约束如何统一的问题。股权激励尽管是一种激励行为,但一定有相应的约束条件。没有约束的激励,结果一定是“人财两空”。所以在制定方案时,就要明确好相对应的约束条件。

广东威格企管认为:股权激励的理念核心就是“动态”,实施动态的股权激励,股东、股份、股价、收益这些激励要素都是动态的,是进是退、是增是减、是有是无,均对应一定的约束条件。从机制上来说,“动态股权”就留下了调整的空间,企业做的不好,激励对象业绩不好,那么股权的分配、收益的分配都会进行调整,甚至不给,最终形成了激励与约束的统一体。

动态股权的设置要结合初创公司所处行业,团队成员个人情况等综合设定,核心是如何合理认定各核心成员的贡献价值。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:股东的时间投入、资金投入、人脉资源、知识产权、不同岗位性质与实绩等。

但是在制定动态股权制度时,一定要考虑历史贡献,不能没有基础的完全动态;同时要分析企业所处行业的特点和企业的发展阶段,预设一些动态的模型和第三方的评估机制。

在合规形式上,可以通过定期增发、股份认购、持股平台等方式实现,或是为了避免外部登记的股权比例的频繁变动,股东之间可以通过内部约定股东分红、表决权等股东权利相应动态变化,但不变更对外登记的股权比例。

另外,动态股权也应当与高管薪酬、员工股权激励相结合,增加整个企业的活力。

总之,企业在制定股权激励制度时,应慎重考虑,不要使各方没有回旋的余地,影响公司的整体发展。

静态股权分配存在着利益分配格局一成不变的弊端,无法适应初创团队后续面临的多变环境,且容易让团队成员因为比较而心态失衡,丧失合作发展的基础。广东威格企管提醒您:股权在创始之初的价值并不大,创始团队成员真正需要做的是专注提升公司的整体价值,并非纠结于股权的初始静态比例。因此,过早固化团队成员的股权比例并不是一件好事,而动态股权则可以解决公司未来面临股权结构不平衡的这一难题。